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1 日讯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山西省投资促进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春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杨春权丧失理想信念,漠视党纪国法,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
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务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民生工程长期停滞,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春权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春权开除党籍处分;由山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杨春权,1974 年 10 月生,山西应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曾任山西省经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盛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支部书记,翼城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2020 年任山西省投资促进局局长、党组书记。
今年 3 月 30 日,杨春权被免去山西省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