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4 日,据上海闵行区法院,张某 ( 男 ) 与李某 ( 女 ) 举办婚宴并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
张某为结婚先后向李某转账 30 余万元“礼金”。被退回后,李某要求重新转账,并备注自愿赠与,张某照做。收下钱后,李某既不结婚也不退钱,双方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法院判了:返还彩礼 20 万元。

9 月 14 日,据上海闵行区法院,张某 ( 男 ) 与李某 ( 女 ) 举办婚宴并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
张某为结婚先后向李某转账 30 余万元“礼金”。被退回后,李某要求重新转账,并备注自愿赠与,张某照做。收下钱后,李某既不结婚也不退钱,双方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法院判了:返还彩礼 2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