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6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开披露由黔南金融监管分局作出的一张保险行政处罚公开表。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南中心支公司因内控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 0.6 万元;时任该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杨娟因同一事项被警告并罚款 0.6 万元。
上述处罚合计 1.2 万元,决定机关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南金融监管分局。
新华保险(601336)成立于 1996 年 9 月,总部位于北京市,是全国性的大型寿险企业。公司锚定 " 中国一流的以保险业务为核心的金融服务集团 " 发展愿景,通过遍布全国的销售和服务网络,在全国设立 1700 余家分支机构,为超 3000 万名个人客户及 7.8 万家机构客户提供全面的寿险产品及服务。2026 年上半年,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近 1296 亿元,总资产近 1.96 万亿元,投资资产规模超 1.9 万亿元,总投资收益率 6.7%,服务实体经济投资余额超 1.4 万亿元,服务金融 " 五篇大文章 " 投资余额超 5000 亿元。
2026 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披露,新华保险(601336)二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126.2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195.74%。本季度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较上季度末下降 4.34 个百分点、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较上季度末下降 8.67 个百分点。

公司 2025 年四季度、2026 年一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结果为 BBB 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