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10 月 23 日报道,近日,企查查 APP 上的一则信息引发关注:北京龙韬娱乐文化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记录,执行标的约 2040 万元。这家由黄子韬担任实际控制人的公司,以这样一种方式进入公众视野。


从公开的执行信息来看,本次执行标的为 20,407,140.00 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案号为 ( 2026 ) 京 0105 执 36013 号,立案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16 日。被执行人为北京龙韬娱乐文化有限公司。




再把公司背景铺开看:北京龙韬娱乐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4 月,法定代表人为邱永成,注册资本为 450 万元。股权结构上,该公司由海南永恒星龙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张建华共同持股,黄子韬通过海南永恒星龙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为实际控制人。一边是 450 万元的注册资本,一边是约 2040 万元的执行标的,数字上的对比本身就足够吸引眼球。
不过,有一个关键信息需要说清楚:目前法院与公司方面均未披露本次执行的具体案由。换句话说,外界能看到的是执行标的和立案信息,但 " 为什么被执行 "" 具体涉及什么纠纷 ",目前还没有官方说法。
同时也要明确一个常识:强制执行不等于刑事犯罪。它属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后,进入的司法执行程序。这两者之间有本质区别,不能混为一谈。
截至 2026 年 10 月 23 日,黄子韬及龙韬娱乐方面均未就本次被执行事件公开发表说明或回应。事件后续如何发展,还有待更多公开信息浮出水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