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 · ZAKER 厦门记者 万代辉 通讯员 何珊妹 蒋巧玲
"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已是众所周知的事,但还有人会抱着侥幸心理。一男子就因在实习期内酒后驾车上路,遇上晋江交警大队深沪中队开展的酒醉驾整治行动被查获,那本还没捂热的 " 驾照 " 一下子也就凉凉了。
11 月 16 日晚 9 点 40 左右,深沪中队执勤民警在该镇文化中心路段开展酒醉驾夜查整治行动,在对拦下的小车驾驶员朱某进行酒测时,检测结果显示为 21mg/100ml,已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朱某称当晚跟朋友在外聚餐,喝了一瓶啤酒,要回家时,坐在副驾的妻子主动要担任驾驶员;然朱某觉得妻子刚拿到驾驶证不久,对妻子的开车水平表示怀疑,于是便自己开车上路。
经查,朱某于 2023 年 11 月才通过考试取得机动车 C1 驾驶证,目前仍在实习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朱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 12 分,在实习期内有记满 12 分的记录,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将被注销。
在此,晋江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切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