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 App 显示,近日,因侵权刘晓庆商家未履行致歉义务,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刘晓庆与其人格权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公告显示,法院判决被告刘晓庆珠宝 ( 宁波 ) 有限公司、刘晓庆珠宝 ( 宁波 )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停止使用原告刘晓庆的姓名和肖像,向刘晓庆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69.5 万元,上述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致歉义务,刘晓庆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流程信息显示,此前上述两家公司及刘某等已因该案被限制高消费。
刘晓庆,1950 年 10 月 30 日出生。代表作有《小花》《瞧这一家子》《芙蓉镇》《原野》《武则天》等。
来源:荆楚网微信、财经网、天眼查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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