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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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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 国庆 "" 中秋 " 临近,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18 日,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各行业市场经营者发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各经营者不得存在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等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1. 各经营主体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确保市场经营活动规范有序。

2. 各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实行明码标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3. 经营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的经营者应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禁趁节日期间串通涨价、强制搭售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4. 月饼等中秋时令商品经营者要注意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合理制定价格,规范明码标价行为,避免出现商品不标价、标示不清、货签不对位等问题。

5. 各宾馆酒店经营者应当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切实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预订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擅自提高价格,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

6. 各餐饮经营者不得设置 " 两套菜单 ";销售 " 小份菜 "" 半份菜 " 的,应当标明 " 小份菜 " 或 " 半份菜 " 的价格;提供外卖打包服务的,要做好外卖打包费明码标价。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价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7. 各旅游景点要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工作,不得通过违规设置 " 园中园 " 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各旅游公司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要求,公示各条旅游线路的收费价格。各旅游停车场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

8. 各停车场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在停车场入口、出口处和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进行价格公示。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严格执行 30 分钟免费政策。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如发现经营者存在价格方面违反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将处以 5000 元的罚款;

2. 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将处以 50 万元的罚款;

3. 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将处以 500 万元的罚款。

4. 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面大的案件公开曝光,记入信用档案。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李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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