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定 " 还是 " 侮辱 "?
1 月 7 日,一段 " 老师将学生按在地上强行剪发 " 的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中,教师强行抱住学生,学生在反抗中被按倒在地。对此,重庆市垫江县第一中学校发布情况通报称,该校德育处教师在处理某学生的烫发染发问题时采取强制理发行为,行为不当,已对涉事教师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向该学生及家长当面道歉。

我们不否认,少数学生确实存在烫染头发、穿着奇装异服等我行我素的行为,违反校园纪律,在一定程度上会带偏校园风气。但是,教师强制为学生理发的简单粗暴之举,即便以 " 规范 " 为名,也显然超越了 " 德育 " 的边界。学校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人、引导人,任何管理规定和手段都要得当、得法、把握好边界,不能忽视学生的尊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强调,完善学校美育法律制度,研究制定规范学校美育工作的法规。鼓励地方出台学校美育法规制度,为推动学校美育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律师指出,强制学生剪发的行为可能涉嫌侵犯学生的身体权和人格尊严,导致学生产生抵触情绪,学校当遵循教育法规,通过沟通引导、家校配合等方式,培养学生良好的仪容仪表习惯,而非采取强制手段。
中国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 真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唯独从心里发出来,才能打动心灵的深处。" 教育的核心,在于 " 立人 " 而非 " 立规 ",在于唤醒而非规训。当教育者选择用强制的方式去 " 修剪 " 学生时,被一同剪去的,恐怕还有学生的自尊心和对师者的信任与尊敬。
保护与规范,从来都需依法而行。
8 日,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儿童类微短剧管理提示,要求遏制 " 成人化 " 倾向,纠偏 " 工具化 " 倾向,抵制 " 娱乐化 " 倾向。

近两年,随着微短剧行业的快速发展,以 " 萌娃 "" 亲子 " 为标签的儿童类微短剧数量也有所增长。在这些题材之下,一定程度上也出现了 " 成人化 "" 娱乐化 " 的内容。比如,在剧情中制造腹黑、心机的儿童形象,上演 " 霸道总裁 "" 校园霸凌 " 等故事情节。还有一些监护人和剧方,以造星为名 " 啃小 "、炒作,宣扬所谓的 " 成名要趁早 "" 颜值即正义 "。
童年并非微缩的成年。这类内容将成人世界的复杂关系、世俗欲望,强行植入孩童尚未成熟的心智框架,不仅剥夺了他们体验本真、渐进成长的权利,更可能在其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埋下慕强凌弱、崇尚简单对立思维的种子。儿童通过模仿来认知世界,当屏幕反复呈现此类被美化或简化的畸形互动时,其潜在危害远超视听污染,直抵人格塑造的深层。
这纸看似针对具体内容的禁令,实则是在流量与猎奇交织的传播环境中,为儿童的精神世界构筑一道必要的防护堤,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法治理念的遵循。它指向的,不仅是创作题材的边界,更是法治社会对下一代成长环境的保护与净化。它再次申明:儿童不是娱乐消费的符号,他们的形象与故事,必须服务于健康成长这一根本目的。这并非限制创作自由,而是为创作划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伦理底线、法治底线。
一则学校通报,处理现实中的权力越界;一纸规范禁令,防范文化产品中的价值扭曲。它们提醒全社会——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全方位的,教育管理当守法治边界。无论是现实校园还是虚拟影像,都要遵循各自群体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独立人格尊严。唯有全社会共同倾听成长的声音,用智慧和规则去守护、去引导,孩子们才能拥有更健康的未来。
作者|刘丹
来源|法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