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还没领证但生了娃,现在他家暴,我该怎么办?”
这是“有请律师”后台收到的网友咨询
小编当时就怒了!
怎么有这样的
渣!
男!
今年21岁的网友小娟(化名)和男友谈恋爱多年,一直以来,男友脾气都很好。2016年,两人在老家办了婚礼,但没有领结婚证。很快,两人便有了一个孩子。本来幸福的三口之家生活就要开始,但小娟这时才发现,男友并非自己想象中的那样。
“办完婚礼后,他也不工作,天天在外面赌博,只要输了,就回来拿我撒气。”小娟在微信上向小编哭诉,拳打脚踢逐渐成了家常便饭。为了躲避男友,她不得不回了娘家。然而,男友并没有打算放过她,三天两头来找她,并以要夺走孩子为威胁。“他说我们虽然没有领结婚证,但是已经有了孩子,就是‘事实婚姻’,让我别想轻易离开。”小娟说,她现在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可以离婚吗?
可怜的小娟
因为男友的一句“事实婚姻”
便没了主张
那么她到底应该怎么做呢?
沈伟亮
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
业务专长: 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公司法等诉讼业务略
焦点一:生孩子是不是认定事实婚姻的条件?
“首先可以肯定,男女双方生了孩子不是认定事实婚姻的条件。”沈伟亮说,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在1994年2月1日前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构成事实婚姻。对于1994年2月1日后,现行法律则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而根据法律规定,结婚的实质要件包括,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双方自愿结婚;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事实婚姻还要具备,男女双方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所以,小娟和男友的关系难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焦点二:同居分开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如何处置?
沈伟亮表示,要解除同居关系,最好的途径就是双方协商解决。
当然小娟在向“有请律师”求助时也提到了孩子抚养和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对此,沈伟亮表示,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如若存在共同财产或子女,且关于共同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存在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第2款之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小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财产分割的相关原则,以及子女权益的保护,法院会按现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焦点三:同居期间发生暴力行为是家暴吗?
沈伟亮表示,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已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同居生活期间发生暴力行为的,参照家庭暴力的相关规定处理。
因此,他建议小娟可以勇敢地进行家暴维权。首先可向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其次,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再次,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最后,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维护自己的权益。
拨打96060热线报名,或在“有请律师”微信平台留言,在对话框中输入“报名+联系方式”即可。
交通小贴士:公交2路,26路,30路,46路 青石街站下;地铁1号线、2号线新街口站下,从7号出口出。
上“有请律师”,律师费享受八五折。
您有什么法律问题,尽管来找我们。
参与方式:
A、 拨打025-96060热线,在工作日9:00~17:00,我们承诺,律师会尽快给您答复。
B、 关注“有请律师”微信公众号(请扫描右方二维码),在对话框中输入您的问题和联系方式,我们律师会及时回复。
为了回馈快报读者,凡是通过“有请律师”平台找律师打官司的,律师费可以享受八五折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