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 文 / 摄)芦阿姨和曹阿姨一行四人持网购的特价机票,准备从海口美兰机场飞回南京禄口机场,登机前被工作人员拦截下来。原因是一行四人携带的两个行李箱不符合九元航空有限公司的标准,公司没有免费托运服务需要收取托运费。芦阿姨认为两个行李箱不超过民航局的规定,因此不愿再缴纳费用,双方发生冲突,最终报警处理。芦阿姨和曹阿姨将九元航空有限公司和美团网(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2018 年 3 月 12 日下午,南京江宁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被拦下收取行李托运费
据芦阿姨的代理律师表述,2017 年 9 月 12 日,芦阿姨的儿子帮他们四人通过美团 app 购买了 9 月 18 日中午从海口美兰机场至南京路口机场的机票四张。18 日上午 9 点,芦阿姨四人来到机场办理值机手续。在办理人工值机手续时,九元航空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两个小行李箱虽然不超重,只要超过他们公司规定的 20X30X40 厘米的规格,也要办理托运,航空公司没有免费托运服务。芦阿姨需要为行李箱按照 29.1 元 / 公斤收取托运费。
△两个行李箱为芦女士一行四人的,纸箱为芦女士按照九元公司标准制作出的行李箱模型。
" 当时有事急着回来,就让我儿子帮我们在团购 app 买的票,是特价机票。" 芦阿姨说:" 我们拎着箱子过去的时候,被工作人员阻止了。我想怎么来的时候能过,怎么回南京的时候就不能过呢?工作人员说我们的行李箱超出尺寸了,我一看他们公司的行李标准就傻眼了。四个人就两个小箱子,重量也没有超过民航规定。有个小伙子告诉我们用一个塑料袋把东西倒出来带上飞机,再把箱子寄走。他们不肯我们上飞机,后来只得报警处理。最终,因为时间的耽搁,我们被批另购深航的机票,于 9 月 19 日凌晨 2 点才返回南京。"
这件事让芦阿姨很气愤,她将涉事公司起诉至南京江宁法院。
芦阿姨的代理律师提出诉讼请求,确认运输合同中 " 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行李 " 的限定条款改为无效格式条款,判令两被告对行李须知要予以标明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并登报赔礼道歉,赔偿机票等费用 1664.3 元以及维权费用 5725.3 元。
质疑焦点一:
行李箱符合民航标准,为何不让登机?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十一章三十七条规定,(旅客)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 10 公斤,体积每件不能不超过 20X40X55 厘米。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 5 公斤为限。
△ 民航局综合司给出的回复文件。
芦阿姨的两个行李箱的尺寸和重量均符合民航局的规定,她又向中国民用航空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此,民航局综合司给出回复,并提供关于对九元航空有限公司旅客服务差异的批复。文件中提到:同意九元航空有限公司关于旅客携带行李的服务差异。请公司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做好差异化服务的旅客告知等相关工作。
有知情人士透露,国内绝大多数大型航空公司对于行李运输的标准,的确是按照《规则》制定,但有些主打特价机票的航空公司会有自己公司的规定,跟《规则》有所不同。
质疑焦点二:
九元航空对登机行李的规定,是否有明确提示?
九元航空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原告购买的是特价机票,价格为 189 元,不足两折。在购买这种机票时,作为消费者必须要了解清楚该机票的限制条件。机票价格越低,限制条件越多。而在 app 上,已经有了对行李要求的提示。
现代快报记者点开美团 app,进入机票购买界面。点击国内特价机票,随机选择了一个飞往大连价格仅为 165 元的特价机票,购买页面中确实没有明显关于行李规格的表述,只有点击退改签说明,才能看到行李额说明。
南京高朋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应超表示,格式条款必须要事先说明的,如果没有明确说明是不具有约束力的。比如航空公司对于行李须知的条款,是需要尽到提示义务,确保网上购票的乘客能够看到并点击 " 知道 " 或者 " 同意 "。
原被告拒绝调解
目前,两被告均请求法律驳回原告的诉求。
" 我们在庭前听到两名被告不接受调解,所以我们也不同意调解。" 原告的代理律师说。
因案情复杂,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编辑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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