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诉机关指控,去年 4 月 19 日晚上,张某得知丈夫和王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当晚正在合肥市蜀山区大蜀山森林公园约会,于是电话邀约多人前往上述地点。几人抵达大蜀山森林公园后,张某在一辆轿车内发现了正在偷情的丈夫和王某两人。随后,王某被几人从车上拽下。
王某被拽下车后还被扒光了衣服,同时遭到张某等人殴打辱骂。其间,张某丈夫也被控制住,无法上前制止,有人还手持手机录像。随后,应张某要求,几人轮流开车将王某带到张某丈夫所开的超市门口,准备再次进行羞辱。抵达超市后,发现现场有多人围观,王某被从车上拖下来,身上的衣服被再次拽掉。此后,王某赤身裸体当众站在超市门口。
公安机关接警后赶到现场,解救了王某并将张某等 5 人抓获归案。案件审理期间,王某与五名被告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表示对五名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等 5 人以暴力、言语公然侮辱他人,行为均已构成侮辱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最终,5 名被告均因犯侮辱罪分别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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