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钱念秋)因为燃气被停,截至记者发稿时,南京秦淮区宏图上花园小区的罗大爷和老伴,已经 5 天没法开火做饭和洗澡了。
△临时燃气表
5 月 8 日,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罗大爷家中,要对家里的燃气表进行更换。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燃气表里有一个被钻开的小孔。燃气公司稽查组经过调查后,认定这是偷气行为,要求罗大爷补偿公司 6000 立方米燃气共计 1.5 万元的损失,同时停掉了罗大爷家中的燃气。
燃气被停,洗澡吃饭成问题
5 月 25 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来到罗大爷家中看到,家里的热水器、煤气灶统统 " 罢了工 ",厨房里有一个临时的燃气表,已经不再工作。5 月 27 日,记者再次联系罗大爷,他家中的燃气仍未恢复。
△违章通知书
原来,5 月 8 日港华燃气的工作人员发现罗大爷家里的燃气表有问题后,拆走了问题表又安装了现在这个临时的表,里面只有少许立方米的燃气可用。5 月 23 日,表内的燃气告罄,罗大爷家中就此停气。燃气公司要求,罗大爷必须补偿他们 6000 立方米燃气的损失之后,才会恢复供气。
因为不能使用天然气,罗大爷和老伴两人现在生活非常不便。两位老人都已经年逾七旬,行动不便,儿子又长期在外工作,家中无人照顾二老。夏天天气炎热,但是热水器不能用,几天下来都没办法洗澡。煤气灶不能开火,做饭也成了难事,虽然腿脚不大方便,但两人只能天天出门找个地方随便吃一点。
2014 年,罗大爷的儿子在宏图上花园小区购置了这套二手房,让二老住了进来,同时安装了供暖用的锅炉,但燃气表还是原来房主人的,没有进行更换,而且家里所有水电气的费用,都是儿子在包办的,他们从来没有过问,也不知道燃气表的问题。" 港华燃气的师傅告诉我们,家里燃气表超过 10 年了,需要换一个新的,要不然我们哪知道原来的表是有问题的呢?" 罗大爷表示,入住四年以来,平均每年的燃气费约在 4000 多元。
△罗大爷家的燃气缴费清单
记者在罗大爷提供的两张缴费清单里看到,从 2017 年 6 月到 2018 年 5 月,除了冬天三个月使用了锅炉烘暖费用较高外,其余正常的燃气开支在五六十元左右,数据没有明显的浮动。另外,记者还看到了一张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开具的燃气违章通知书,上面显示,经检查,罗大爷家中燃气表内有眼,违反了《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需在 3 个工作日内前往稽查组处理。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者发现用户盗用燃气的,除向公安机关报案外,依照合同约定可以对用户采取停气措施。用户交纳燃气费并赔偿燃气经营者损失后,燃气经营者在确认燃气设施安全的情况下,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恢复供气。
燃气表尚未经过检测
随后,现代快报记者来到位于南湖东路 37 号,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稽查组办公室。一位许姓负责人介绍说,罗大爷家的燃气表安装于 2006 年,5 月 8 日他们通过拆卸检查,在燃气表的进气口,发现了一个孔,而这种情况通常会使燃气表走速变慢。但是,负责人也坦言,目前这一结论是他们自己的判断,燃气表现在还没有进行过第三方检测。" 我们希望在公司内部解决这件事,目前还没有报案或走司法程序。" 负责人表示。
6000 立方米共计 1.5 万元的燃气损失从何而来?负责人解释说,如果要检测这块燃气表,只能测出它实际的快慢值、正负值,但至于孔存在的时间,燃气表从何时开始变慢,无法进行检测。虽然公司每隔两年会对每户的用气、燃气设备进行检查,但不会拆卸燃气表,难以发现表内的问题。所以根据公司规定,这个燃气损失由用气设备的使用时间来计算,也就是从 2014 年罗大爷入住开始算的。
至于这个孔究竟导致燃气表慢了多少?燃气公司没有给出清晰的答复。
同时,罗大爷家里的燃气何时能够恢复,他们也无法决定。但负责人也表示,他们会将情况再次进行上报,做进一步的调查。
律师意见:燃气公司需要拿出证据
江苏中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吕金艳律师分析表示,燃气公司目前没有明确的证据,能证明这块燃气表是慢表," 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证据,罗大爷目前可以不需要承担燃气损失的责任。" 吕律师说,如果燃气公司继续停气,罗大爷可以对他们进行起诉,要求他们对燃气表做第三方检测,也可以打 12345 或向相关管理部门投诉。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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