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1-15
快快评丨殴打霸座男算哪门子见义勇为?被判拘役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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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判决引发热议。被告人刘某因在列车上看不惯霸座男直接动手,造成对方眼部受到轻伤,被法院判处拘役 4 个月,罚款 6 万元。

此事发生在 2018 年 9 月 3 日,刘某乘动车回家探亲途中。乘客李某买了二等无座票,却非要坐在一等座上,拒不离开。在一旁的刘某,因看不惯李某无理取闹,便动手教训。监控显示,刘某先是抽了李某一耳光,又踹了他一脚,造成李某轻伤。

列车上霸座行为频发,人人喊打。刘某真的出手打了,落了个拘役又罚款的下场。一些网友很不理解:明明是见义勇为,为什么成了罪犯?还有人担心,这样的判罚会伤了伸张正义者的心。以后路见不平,谁还敢出手相助?

有这种想法的,恐怕不在少数。霸座虽然可气又可恨,但是对于这类违法违规者,自有法律出手。动用 " 私刑 " 或以暴制暴,虽然解气,却是法治和文明社会所难容。更关键的是,刘某殴打霸座男,有两个问题要弄清楚。

第一,刘某是否属于见义勇为?根据相关规定,见义勇为是指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刘某殴打霸座男,却并非为了他人和社会利益,而只是为了一口气,为了发泄个人情绪。他在法庭上也称,就是因为看不惯才动手。所以,刘某即便赢得一些人的喝采,也改变不了违法的本质,所以不能被放纵,更不是什么见义勇为。

第二,刘某获拘役 4 个月、被罚款 6 万,量刑重不重?据悉,被打的霸座男被鉴定为轻伤一级。由此可见,刘某出手还是挺重的。前面讲了,刘某殴打霸座男,并非见义勇为,而是故意伤害,且已构成轻伤,根据我国《刑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对照法律,刘某此案属于正常量刑范围,并非网友理解的判重了。

网友心情可以理解,但法律不是人情。刘某身上的正义感值得肯定,图一时之快以粗制粗的处事方式,实不可取。法院的判决,没毛病。

刀哥觉得,此事值得反思的是,所谓公法不彰,私行当道。想想当时面对霸座,如果列车上相关人员及时介入处理,还需要刘某出手吗?

顺便还要问一句,对被打的霸座男如何处理的,是否也该公布于众,从而达到以儆效尤的效果?

ZAKER 南京 评论员 鬼刀七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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