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2-20
深晚报道 | 飞来横祸!深圳一女士在沃尔玛购物被取货梯尖角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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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许多市民都会在大型超市采购年货,这本是高兴之事。然而,深圳的钟女士却在超市购物时遭遇飞来横祸,被货梯撞伤了膝盖。经医院诊断,钟女士的右膝半月板二级损伤,目前只能依靠拐杖和膝盖支具站立。对此,钟女士向超市提出索赔,超市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通过协商或走法律程序妥善处理该事。

受伤市民被诊断右膝半月板二级损伤

春节假期,钟女士与父母来到景田沃尔玛超市购物。当钟女士走到食品调料货架末端时,货架旁边的门突然被打开,一名工作人员拖着巨大的双层金属取货梯从门中快速走出。因时逢节假日,超市人群拥挤,钟女士躲闪不及,被取货梯的尖角处撞到右腿膝盖,疼痛难忍的钟女士当即扑倒在地,无法起身。

事发后,钟女士在沃尔玛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附近的福田中医院就诊,医生检查后确认硬骨无损伤,并建议钟女士观察几天后到骨科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几日后,由于钟女士的膝盖没有康复迹象,于是她便来到平乐骨科医院检查。经诊断,钟女士右膝半月板二级损伤并且膝关节积液水肿,需要佩戴支具并拄拐静养一个月。诊断结果也表明,不排除留下后遗症的可能性。

钟女士介绍,事发当日,她便与沃尔玛景田店副总经理方先生初步沟通了赔偿问题。方先生表示将会做出赔偿,但是由于撞伤钟女士的促销员陈小姐并非沃尔玛员工,而是其大米供应商深圳某粮油供应有限公司的员工。方先生称,后续赔偿问题将由沃尔玛和供应商内部沟通后共同解决。

协商过程推进困难

诊断结果出来后,钟女士与沃尔玛工作人员叶小姐取得联系,并向对方索赔医药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一部分误工费共计约 18000 元。钟女士说,对方不认同该赔偿方案,并表示按照公司的规章与惯例,只能赔偿给钟女士 7000 元(包含全部医疗费)。

钟女士十分不解,她认为自己在沃尔玛受伤后承受的损失远远大于 7000 元,沃尔玛不应因循公司惯例而对实际情况置若罔闻,理应按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对此,记者向沃尔玛景田店公关负责人陈小姐进行了求证,陈小姐回应称:" 对于只赔付 7000 元的说法并不清楚,不便回应,但沃尔玛一定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并结合顾客实际进行处理 "。

同时陈小姐告诉记者,沃尔玛在得知情况后,与供应商代表陪同顾客前往医院检查并垫付了所有医疗费用。沃尔玛一直与该顾客保持沟通,并且会持续陪同顾客就医,希望顾客早日康复。对于赔偿问题,也会协同供应商继续通过协商或走法律程序妥善处理。

律师:超市与供应商都有赔偿责任

对于钟女士被撞伤赔偿一事,记者咨询了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律师苏述超。苏述超表示,供应商员工不慎撞伤市民,该致人损害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主深圳某粮油供应有限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苏述超认为,因为市民是在沃尔玛被人撞伤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沃尔玛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记者 唐文隽 实习生 康铭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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