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3-14
今年南京10%建成区要达到“海绵城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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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赵丹丹)如果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会 " 呼吸 ", 在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 " 释放 " 并加以利用,就可以减少城市遇到暴雨时出现 " 看海 " 的尴尬。3 月 14 日,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南京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新建项目都必须达到海绵城市相关建设指标,按计划,今年南京城市建成区 10%的面积要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2020 年,20% 建成区达标。

会呼吸,南京这两大片区已试点海绵城市

南京作为首批江苏省海绵城市试点城市,此前就在推进江心洲生态科技岛和丁家庄保障房两个试点片区海绵试点项目建设。

针对江心洲科创中心、江岛新天地及丁家庄保障房片区多个小区及公共建筑,全面采用绿色屋顶、透水铺装、雨水调蓄设施等措施,增加雨水利用率,控制径流总量。

在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方面。以低影响开发为理念,采用可渗透路面、微地形建设、水生植物净化、雨水利用等众多工艺做法,全力推进寅春路海绵湿地等 7 个公园绿地项目建设。

此外,河道整治及生态环境修复方面。结合黑臭河道整治、河岸环境整治,通过生态护岸、生态缓坡等技术手段,对北十里长沟东支、红光水道等 20 条河道水生态系统进行保护和修复。在试点片区内 15 条道路建设中,利用透水铺装、雨水调蓄等手段,提高径流总量控制率及面源污染削减率;同时,推进江心洲 3 号泵站及 2.9 公里江堤建设,提高防洪排涝能力。

南京市建委总工程师龚成林介绍,这两个试点片区内共计 63 个项目,只剩 4 个项目没有做完,大部分已完成。

区一级要成立海绵城市建设专门机构

《管理规定》适用于全市内新、改、扩建设项目和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及管理活动。值得一提的是明确了职责。各区政府参照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模式,成立区级海绵城市建设专门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技术指导,配合市海绵办做好监督考核工作。

明确市建设、发改、财政、规划资源、水务、交通、生态环境、绿化园林、房产等部门和单位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的职责分工。据了解,目前区一级要编制该辖区海绵城市的建设方案。

新建项目必须达到海绵城市相关建设指标

根据《管理规定》,南京要把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控制指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另一方面应在不同层级的规划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控制指标。同时,在项目规划方案审查环节,建设单位应明确项目的综合径流系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面源污染削减率、下凹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雨水利用等海绵城市建设的控制指标,市规划资源局对相关指标进行审查。

建设单位应在设计招标文件中明确海绵城市设计要求,相关设计方案应满足国家、省、市海绵城市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审查不合格的,依法不予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对海绵城市建设进行专项验收。

南京市建委建设处科员李海生介绍,也就是说新建项目必须达到海绵城市相关建设标准,即全面引入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调蓄池等海绵措施,全面提升调蓄能力。对于已建成区域,结合道路整治、小区出新、雨污分流、河道整治等工程,逐步通过增加道路透水面积、建设生态驳岸等方式植入海绵要素,增加地块滞、蓄水能力。

(编辑 刘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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