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3-19
酒驾男子让妻子顶包:“都说交警查酒驾不查女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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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11 日 1 时 44 分许,深圳交警在观澜观光路福城街道办路段设卡查车时,发现在距离卡点 50 米处粤 B****2 号牌小车突然停车。

现场民警即刻上前查看,却发现车内驾驶位上的男子正与副驾驶位上的女子对调座位,民警立即对该名男子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133mg/100ml。随后经抽血鉴定检验,男子刘某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 159.51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据刘某供述,3 月 10 日晚上,自己与同学在龙华汽车站附近一饭店吃饭喝酒,一直到凌晨,刘某驾驶小车载着妻子准备回家。行驶至观澜观光路福城街道办路段时遇到交警查车,为了逃避处罚,司机就将车停下来和没喝酒的妻子对调了座位,刚调好位置,执勤交警就到达面前了。

为什么要让妻子为自己顶包呢?刘某表示,自己以为交警查酒驾不查女司机,让妻子驾车就可以不被检查。

深圳交警提醒市民,违法不分男女,交警检查对所有司机一视同仁,任何侥幸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酒驾小贴士:

1、酒精含量达到 20mg/100ml-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驾)。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 1 千元 -2 千元、记 12 分并暂扣驾照 6 个月;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 5 千元,记 12 分,处以 15 日以下拘留,并且 5 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 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驾)。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 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 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编辑 李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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