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全媒体 2019-03-24
大姐独占父母房产,其他兄弟姐妹能将房子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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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瑞 季雨)3 月 24 日上午," 有请律师 " 活动如约举行,当天前来咨询的市民,问题涉及房产、继承、理财投资等多个方面。大姐独占父母的房产,其他兄弟姐妹能将房子要回来吗?被忽悠签下了的房屋预购合同,交的 1.8 万元预付款要不回来咋办?记者选择了其中两个典型案例进行报道,快来看看您有没有类似的疑问,我们专业的律师又是如何解答的。

△有请律师活动咨询现场

长女虚构买卖合同,侵占父母房产

在 3 月 24 日有请律师的咨询活动中,杨先生早早来到了咨询现场," 十年前,大姐虚构买卖合同侵占了父母的房产,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当时母亲起诉法院,最终认定房子还是属于父母所有,但判决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房子还一直登记在大姐的名下。现在父母都过世了,她又把房子给强占了,我们能把房子给要回来吗?"

事情还要从十年前说起。杨先生一家有兄弟姐妹六人," 上面三个姐姐,下面三个兄弟,我排行老四 "。"2008 年的时候,父亲已经去世了,有次大姐和母亲因为琐事吵架,她当时就要把母亲从家中赶出去,说父母的房子早就是她的了。" 直到这时,其他兄弟姐妹才知道,早在 2006 年的时候,大姐竟然就已经将父母的房子过户到了自己的名下。

" 母亲根本就不知道,大姐还说是父母一起,以买卖的名义跟她办理的过户手续。" 杨先生说,为此母亲将大姐告上了法庭,要求拿回房子的所有权。案件经过法院审理后,大姐也承认当初过户房产时,父亲压根没签过字,是她自己找人签的。最终,法院认定大姐拿出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子仍然属于父母共同。

令其他兄妹几人没想到的是,2018 年,母亲去世后不久,大姐竟然直接搬进了父母的房子里居住。值得一提的是,尽管之前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房子一直没有重新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直到母亲去世,这套房子都一直登记在大姐的名下。

" 我们都觉得她做的太过分了,家里这么多兄弟姐妹,其实日子过得都还不错,也不在乎这套房子值多少钱,但是她压根就不念及兄妹情分。" 杨先生说," 现在房子虽然在大姐名下,但是 10 年前就判决房子是属于父母的,现在我们还能把房子要回来了?"

面对杨先生的疑问,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吕金艳律师表示,房子属于父母的遗产,虽然在大姐名下,但是其他五个兄弟姐妹可以联名起诉,要求对这套房产进行继承。据了解,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法院只要确认房子是属于六人共同所有,大姐就无权侵占或者进行转卖,六人可同时成为房主,或者将房屋出售后平分卖房款。

被忽悠签下的房屋预购协议,预付款不退咋办?

今年 65 岁的刘大妈早前在山东威海购买了一套小房子,由于房子是朝北的,夏热冬寒,她一直都想换一套。今年 3 月初,她回家途中,一名在路边推销房产的销售人员拦住了她,极力向其推销起了附近的一个在售楼盘。" 当时我就跟她说,我没有钱,手头只有 5 万块,要买房子,就得先把原来的房子卖掉才行。" 刘大妈说,当时那名销售人员表示,可以帮刘大妈把房子卖了," 她说能包我把房子卖了,我才跟她去看的楼盘。"

在对方的劝说下,刘大妈不仅去看了房子,还与对方签订了一份房屋预购协议," 当时我明确表示没钱,但他们说只要之前的房子卖了就有钱了,万一中间有时间差,开发商还可以帮我贷款,利息和银行贷款利息一样。" 在对方的忽悠下,刘大妈很快在预购协议上签了字,还交了 1.8 万元的预付款,并约定 10 天后再缴纳 3.2 元。

可是回家到后,她越想越不对劲,当开发商催促她缴纳 3.2 万元时,她赶紧将此事告诉了女儿。" 我也觉得不对劲,就找到了这家楼盘的开发商,哪知道他们却说,我母亲的房子迟早都能卖掉,可以先跟他们贷款,但是贷款的利息是银行的两倍。" 刘大妈的女儿说," 他们现在根本不承认当时说的,贷款利息和银行一样,我们要求退款,他们当场就拒绝了,还说不付尾款就视为放弃,根据协议预付款是不退还的。" 我妈就是被那个推销中介,还有售楼小姐给忽悠了,现在这 1.8 万元还能要回来吗?"

对此,吕金艳律师表示,虽然销售人员承诺了很多内容,但都没有标注在协议上,如果要想把钱要回来,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有所欺骗或者隐瞒。否则,就协议而言,开发商有理由拒绝退款。 (文中人物除律师均系化姓)

(编辑 陈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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