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5-27
6岁孩子斑马线上被撞,司机径自离开:要赶高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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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

交通安全需要格外注意

当意外发生时

应该及时报警

救助伤者

但有些人选择肇事后逃逸

扬长而去

5 月 22 日,广东深圳一 6 岁孩子过斑马线时被撞倒在地,驾驶员开车径自离开。肇事嫌疑人莫某欣交代,该车为共享汽车,事发时并不知道撞到人,是同车朋友提醒她才知道。但当时心里害怕,加上买的高铁票快到时间,莫某欣还车后便坐高铁离开了深圳。

6 岁孩子过斑马线被撞倒

司机开车径自离开

在视频中可以看到

孩子正在斑马线上奔跑

其母亲则跟在后面

此时,一辆小车飞驰而过

将奔跑中的孩子撞倒在地

孩子倒在地上,失去知觉

鞋子也掉了一只

但撞到人后,小车司机并未停留

而是继续驾车径自离开

孩子母亲上前抱住孩子

查看孩子伤势

事发后,孩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而肇事司机当场驾车逃逸

司机称直接离开是因为赶高铁

事故发生后,深圳交警迅速进行调查

经过多方调查

深圳交警迅速锁定目标车辆

确定该车辆为共享汽车

通过租车公司联系到租车人,经初步调查,肇事嫌疑人为莫某欣。5 月 23 日凌晨 3 时 11 分,莫某欣到案。经酒精呼吸测试仪测试,测试结果为 0。

据莫某欣供述,事发时并不知道自己撞到了一人,是同车朋友告诉她的。

莫某欣表示自己当时心里害怕,且已驶离事发地一段距离了,而且自己买的高铁票又快到时间了,于是自己还车后,便与朋友乘坐高铁离开了深圳。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通肇事逃逸必将严惩

斑马线也是交通生命线

或许,撞上的那一刻是失误,但逃跑的那一刻就变成故意!

交通肇事逃逸不仅违法,更有违伦理道德。

交通肇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逃与不逃就在一念之间,结局却往往大相径庭。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第一时间救助伤者,主动接受调查,并依法承担自己的责任。

这起交通事故再一次验证了:逃,是逃不掉的!

同时,这起事故再次提醒了所有人,斑马线 = 生命线,一脚刹车、一分钟的等待。不仅是文明驾驶的体现,或许还能挽救一条生命,请记住,斑马线前一定要礼让行人!

此外,还要提醒所有家长,当您出门在外时,一定要牵好孩子的手,别让一瞬的分离变成永别,孩子的手,一定不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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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深圳晚报综合(新京报我们视频、新浪微博 @深圳交警、深圳交警权威发布、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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