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6-13
深晚报道|最高奖励30万 在坪山遇到这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赶快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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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报事故、厂房仓库安全通道不畅通、住宅楼道内电动车停放充电 … 在工作生活中遇到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千万不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因为这些隐患很可能会酿成安全事故,很有可能危及到你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发现安全生产违规行为该怎么办?日前,坪山区应急管理局发布公开信息,提供完善的举报路径,市民可通过电话、邮箱和走访举报三种途径举报身边的隐患。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坪山已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领域隐患举报制度,根据《坪山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市民举报的安全生产领域隐患和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最高可获 30 万奖励金。

记者获悉,目前符合以下条件的都符合举报受理范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违法行为;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危险边坡、地面塌陷等危及公共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其他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

举报一般事故隐患和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给予举报人 500 元的奖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或者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 15% 计算,最低奖励 3000 元,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其中,属于尚不构成违法、依法不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奖励 3000 元。

根据《办法》要求,安全生产举报与奖励应当实名,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通讯联系方式等信息,举报人信息将获严格保密。此外,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捏造、歪曲事实意图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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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以下类别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属于重奖。

1、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2、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控制室或者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3、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4、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5、液氨制冷企业,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作业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

6、液氨制冷企业,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超过 9 人;

7、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方面的许可证照或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证照未变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 三同时 " 规定的;

8、其他依法依规应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

奖励标准:

经核查属实并按照举报事项办理单位要求协助处理的,由区安全监管部门对实名举报人,按照以下标准计发奖金:

1、举报一般事故隐患和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给予举报人 500 元的奖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或者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 15% 计算,最低奖励 3000 元,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其中,属于尚不构成违法、依法不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奖励 3000 元。

2、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 1 人奖励 3 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 1 人奖励 4 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 1 人奖励 5 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 1 人奖励 6 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 30 万元。

举报途径:

1、电话举报:全市公共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12350",坪山区公共安全隐患举报电话:84622934 ( 工作时间 ) ;

2、电子邮箱举报:psajj@szpsq.gov.cn;

3、走访举报:地址:坪山区东纵路旭丰楼 B 座 1005 室。

深圳晚报记者 余俊杰 朱冀 通讯员 刘桂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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