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所谓 " 网红 " 来辣眼睛了!这次操作简直匪夷所思!
8 月 17 日,河南郑州一" 网红 " 开着兰博基尼停在十字路口斑马线上,拍撞人视频,旁边有一辆被撞的电动车。" 网红 " 和骑电动车的大妈当街争执,还安排大妈躺在地下翻滚 " 尬演 "。
十字路口斑马线上惊现这一幕,路过行人真以为出了交通事故 ……
不曾想,因为拍摄效果不满意,该 " 网红 " 反复导演,摆拍," 霸占 " 着斑马线长达 1 小时。简直让人无语!
为了区区点击量竟不惜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假博眼球,这能叫 " 网红 "?赤裸裸一 " 网黑 " 吧!
不怪人开骂:无聊!过分!
越发觉得,如今 " 网红 " 快成为低俗的代名词了。短视频能在有限时间内将想要表达的中心思想声情并茂地呈现出来,相比文字和图片,其声音和视频更具传播力,更能记录和表达丰富瞬间。兴起本是一件科技进步带来的好事情,奈何总有一些人 " 变着法子 " 干坏事。
8 月 20 日晚,又有一人自称为了拍视频玩竟抢夺珠宝。
南京市秦淮区某珠宝店发生一起抢夺警情,嫌疑人将店里手串、项链抢走逃跑。令人意外的是,其事后称,自己并不是真想抢珠宝,只是看某短视频 app 上有很多好玩新奇的视频," 想拍一个,玩一下。"
据了解,该男子是 1997 年出生的,被警察蜀黍抓住时,一脸无辜。
玩?哪里好玩了?抢劫和偷窃竟然成为寻求刺激的方式?短视频上的 " 赞 " 难道已经凌驾于法律之上了?有些戏太过了就是罪!
如此 " 法盲 " 简直让人可气又可悲!
拍短视频再好玩也要有度,绝不能为了所谓视频效果,违反公序良俗,甚至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触犯法律。这是底线,于公、于私、于情、于理、于法,都不能触碰。
另外,短视频 app 该严查了!这种恶俗、造假、恶意博人眼球的内容必须监管,不留死角,绝不能给这些人留下任何作恶的土壤,纵容就是犯罪。
ZAKER 南京评论员 老城南怼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