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08-22
深晚报道|1042万!龙岗法院开出该院史上最贵“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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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宗假冒苹果公司注册商标案件。被告人喻某因生产销售假冒牌苹果电子产品,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1042 万元,喻某的同伙也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其中,1042 万元的罚金刑是龙岗法院有史以来所判处的最高罚金。该案宣判后,被告人表示认罪服判,判决现已生效。

该假冒苹果公司注册商标案由龙岗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主审。自 2018 年 11 月收案以来,承办法官逐一厘清案件疑点难点,审理过程中还经过两次退查。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喻某组织工人大量生产假冒苹果公司商标的平板产品,对外销售牟利,销售渠道包括多家京东网店,非法经营数额逾 2000 万元,买家评论过万。合议庭最终认定被告人喻某等三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遂判处主犯喻某有期徒刑 4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 1042 万元。前不久苹果公司、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特意写信,感谢龙岗法院对知识产权保护所做出的努力。

与此同时,另有一宗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也判决生效。该案为被告人田某等六人假冒华为公司注册商标犯罪案,案情复杂、证据繁多,现场缴获笔记本电脑中记录的销售数据多达十余万条,法院审理查明的非法经营数额超过 1600 万元。龙岗法院对主犯田某判处有期徒刑 4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 800 万元。宣判后,被告人田某等六人表示服从判决,判决现已生效。

深晚记者了解到,截至 8 月 20 日,龙岗法院已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75 宗,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而较 2017 年同比增长了 53.06%,收案总数处于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知识产权犯罪属于经济犯罪,组织制假成本低、侵权获利回报高,犯罪分子在高额利益的驱使下有组织地开展制假售假活动,严重侵犯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由于熟悉制假行业流程、有固定客源,犯罪分子在服刑后再犯的几率较大。为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威慑力,从根本上剥夺犯罪分子的再犯能力和条件,龙岗法院一贯重视知识产权审判中罚金刑的适用,以大幅提高知识产权犯罪成本,使犯罪分子无利可图。上述两宗案件的判决,特别是高额罚金刑的适用,就充分彰显了龙岗法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决心和力度。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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