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见习记者 周明)10 月 17 日,高铁外放男要求叶璇道歉登上热搜,他承认自己有错,但认为叶璇侵权。那么叶璇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现代快报记者咨询了律师。
△微博截图
前几天,演员叶璇在微博曝光了一男子乘坐高铁时手机开外放的视频,并认为此行为在公共场合不妥,该视频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与热议。之后,该男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但他认为叶璇将视频发到网上的行为,侵犯了他的肖像权,对自己影响很大,儿女脸上也无光,希望叶璇删除视频,并公开赔礼道歉。
△某媒体报道截图
那叶璇将视频不打码上传网络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现代快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许辉,他认为视频中男子在高铁手机外放的行为,属在公共场合的不文明行为。
关于叶璇是否侵犯肖像权的问题,许辉认为从法律角度看,叶璇的行为不构成侵犯肖像权,因为她并未用作商用,但叶璇对视频中的男子未做打码处理,有些欠妥。
对于是否侵犯该男子的隐私权问题,许辉认为因为叶璇并未披露该男子的家庭住址、姓名等个人信息,所以是不构成侵犯隐私权的。
由于该视频对男子造成了很大影响,那叶璇的行为又是否侵犯了此男子的名誉权呢?对此,许辉认为,叶璇只是将客观事实记录下来,并未做任何修饰,不存在诋毁的行为,所以是不构成侵犯名誉权的。
△微博截图
记者在叶璇微博看到,此前叶璇也曾曝光过有父亲满嘴酒气,孩子在旁哭闹不停的高铁乘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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