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19-11-07
深晚报道|深圳交警查处不按规定打灯变道行为,两天罚了千余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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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7 日,经过修订的特区条例正式实施一周后,深圳交警组织警力开展 " 规范打灯变道 " 专项行动,严查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包括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临时停车前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除此之外,深圳交警还对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上、随意乱变道等行为进行查处。深晚记者了解到,行动期间 (11 月 6 日至 7 日)深圳交警共查处不按规定打灯违法 1384 宗、乱变道违法 158 宗。

深晚记者发现,很多司机存在一些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行为。" 有时候看到后面的车离我比较远,变道的时候就会不打灯,后车离我比较近的时候基本都会打灯。" 受罚司机周先生对记者说。此外,记者发现,有些司机先变道后打灯,极易造成后车躲闪不及发生事故。同时,转弯和路边临时停车时使用转向灯的情况要明显少于变更车道。

事实上,取得驾驶证的考试过程中,正确使用转向灯是必考的项目,就已经包含了变更车道、转弯、靠边临时停车时都要提前打转向灯,且时间不少于 3 秒,否则该项目就会被判操作不合格。在驾驶证考试培训中,为了确保学员能够通过考试,不少教练会要求学员打灯时间不少于 5 秒。但是,当取得驾驶证的实际驾车过程中,打转向灯却变成了一项可有可无的操作,想起来了就打一下,认为在车距远自己和别人都很安全的情况下打转向灯时多余的。

然而,转向灯的正确使用,是保障行车安全的重要手段,在转弯、变更车道、临时靠边停车时,打转向灯是给予其他车辆信号,提醒别人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能够避免其他车辆靠的太近引发交通事故。尤其是在夜晚行车的时候,变更车道或者转弯不打转向灯是非常危险的,道路行车没有绝对安全的时刻,发生事故通常就是一瞬间的事情。

根据新修订《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临时停车前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处 300 元罚款,记 1 分。交警执法过程中,会将不打灯或者打灯时间不足 3 秒的认定为违法行为。" 驾驶员不必太纠结 3 秒这个时间,量化的时间规定是为了培养驾驶员提前使用转向灯习惯,减少事故的发生。" 市交警局法制科副科长项辉介绍," 只要在变道、转弯、靠边停车时提前开启转向灯,再观察一下路况,这个过程就已经需要 3 到 5 秒的时间,司机不必教条地自己倒数 3 秒。"

据悉,11 月 6 日至 7 日,深圳交警共查处不按规定打灯违法 1384 宗(其中现场执法 836 宗、电子警察抓拍 548 宗)、乱变道违法 158 宗。乱变道主要包括大车变道一次占用多条车道、小车一次直接跨越多条车道变道等情形,处 500 元罚款。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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