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1 日,一份文件名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调整普通商品住房标准及商务公寓政策的报告》在网络传开掀起热议。该文件内容称深圳取消了 2018 年 " 深四条 " 中关于商务公寓 " 只租不售 " 的相关规定。深晚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市住建局核实消息,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这份文件显示,2018 年 7 月 31 日 " 深四条 " 规定:开发商在各类新供应用(含招拍挂、城市更新、征地返还用地等)上建设的商务公寓只租不售。
近期,市住建局提出取消 2018 年 " 深四条 " 中关于商务公寓 " 只租不售 " 的相关规定,原因在于:该政策抑制了部分城市更新项目的活跃度,长期看不利于增加商品房供给,短期看不利于可售商务公寓销量。
文件称:"2019 年 10 月 31 日,房地产稳增长专题会议原则同意取消商务公寓‘只租不售’规定。2019 年 11 月 1 日,市住建局召开各区及协会通气会,已将相关精神传达至企业。"
该政策实施后,据市住建局监测市场反应,开发企业反映正面,但因该政策是相对长效的政策,对短期商品房销售虽然利好但影响有限。
这份文件内容是否属实?深晚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市住建局,但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相关回复。
深圳晚报记者 徐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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