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0-03-01
深晚报道|深圳交警即日起推出“学法减分”措施,减免驾照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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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晚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了解到,作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第一批试点,3 月 1 日起深圳交警推出 " 学习减分 " 升级版—— " 学法减分 " 措施,市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 " 学法减分 "。

据悉," 学法减分 " 方式为网上学习(3 日内累计学满 30 分钟)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 1 分(2020 年 3 月 1 日推出)。参加现场学习(每次不得少于 1 小时)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 2 分(积极准备中,将适时开展)。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每次 1 小时),一次减免 1 分(积极准备中,将适时开展)。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都可以申请参加学法减分,但需要驾驶人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申请,且必须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不含记分 12 分及以上的),并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学法减分: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此外,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也不能申请学法减分。

" 市民可以登录深圳交警星级用户平台 - 微课堂 - 学法减分。" 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民警表示,在推出 " 学法减分 " 网上学习考试功能后,深圳交警将在下一步推出现场学习和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措施。

深圳交警提醒市民,虽然学法减分福利好,但是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才是正确的出行方式。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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