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2 日,深圳市交警局官方发布称,近日深圳交警接网友举报查获了一辆占用应急车道的车辆,并依法对司机进行处罚。
近日有网友向深圳交警举报称,在清平高速往罗湖方向凤仪山隧道入口前 1000 米处,一辆号牌为粤 B1S*** 号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接到举报后,深圳市交警局民警立即通过研判锁定车辆,并通知粤 B1S*** 号车车主来交警部门处理违法。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年内有违法行为两次以下的, 处 3000 元罚款,记 6 分 ;一年内有该违法行为三次以上的, 处 3000 元罚款、记 6 分、暂扣驾驶证 3 个月 。
按照规定,民警对其处以罚款 3000 元、记 6 分的处罚。深圳交警提醒市民,应急车道主要在城市环线、快速路及高速路两侧施划,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军人、警察等执行紧急事务的车辆使用,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应急车道内停留
" 社会车辆非法占用应急车道,不仅会影响紧急救援、生命救护,更可能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严重伤害。" 该民警说,市民发现车辆占用应急车道后可拨打 0755-83333333、登录市公安交警局门户网站(网址为:szjj.sz.gov.cn)、在微信或支付宝的 " 星级用户 " 端口或新浪微博上 @深圳交警进行举报。对于内容属实且被成功受理的,深圳交警将予以一定的奖励。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