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06-30
王甲王乙酒后砸车,事后嫌赔偿金太高又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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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南京市浦口区有两名男子,酒后滋事,伙同他人无故砸坏一辆别克轿车。事后,车主找他们索赔了 1800 元修理费,他们嫌赔偿金太高,又砸了一次。近日,因犯寻衅滋事罪,两名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 6 个月,缓刑 1 年。

王甲和王乙都是 30 多岁,他们一个是网约车司机,一个是某企业员工。2019 年 1 月 3 日晚上 10 点,二人和好友严某(另案处理)喝完酒后,无事生非,将一辆停在南京市浦口区柳州苑小区的白色轿车砸坏。事后,经当地派出所调解,严某赔偿车主 1800 元修理费。王甲等人嫌修理费太高,觉得不爽,预谋再把这车砸一次。

同年 1 月 10 日晚上 10 点,王甲和王乙收到严某发来的短信:" 车已回来。" 二人跑了过去,又把这辆车砸了一回。经鉴定,这次的车损价值为人民币 4440 元。

案发后,王甲和王乙主动到派出所投案,一番狡辩才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赔偿了受害车主的损失,取得了谅解。

近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浦口法院认为,王甲和王乙伙同他人无事生非,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惩处。王甲、王乙与他人共同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系共同犯罪。鉴于二人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认罪认罚、获得受害车主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2020 年 6 月,浦口法院判处王甲、王乙有期徒刑 6 个月,缓刑 1 年。(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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