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交警接市民举报称,有人在微信群里兜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备案标识,并自称其标识与正规备案标识一致,只是未安装芯片而已。
接到举报后深圳交警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深度调查。经过多方搜索取证,办案民警确定在网上非法兜售假电动二轮车备案标识的两名嫌疑人分别为谢某、魏某。办案民警立即赶往嫌疑人谢某居所,并在谢某居住处发现部分假电动车备案标识。
据谢某供述,其在微信群里看到有人说自己的超标电动车因未及时备案,无法再办理过渡期的备案标识。于是,谢某便萌生了买卖假电动二轮车备案标识从中牟利的想法。
" 而另一名嫌疑人魏某则是谢某的‘客户’,魏某从谢某处购买假电动二轮车备案标识,随后将之倒卖,从中赚取差价。" 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民警表示,经查,谢某从网上订购假电动车备案标识,并售出假电动二轮车备案标识 20 余副,谢某、魏某售卖假电动车备案标识的违法行为属实,深圳交警依法对谢某、魏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查获的假电动二轮车备案标识
" 售卖假电动车备案标识的违法行为,严重破坏电动车安全管理秩序。而市民使用伪造、变造的备案标识不仅无法享受到电动车备案后的‘福利’,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该民警指出,备案标识采用一体化设计,内置电子标识芯片,作为车辆身份电子载体,防伪性强。芯片内存有备案登记人及车辆的信息,能够实现人车关联。下一步市民可以通过手机扫描右上角二维码,查看车辆的具体信息。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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