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钱德明 记者 严君臣)9 月 10 日,南通如东一名女子在公司上班时,手不慎被机器扎伤,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面对她的工伤申请,部门负责人表现得却很冷淡,也拒绝了她的要求。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近日,当地人社部门对此进行了解答。
据介绍,康女士是如东当地一家机械公司的职工。9 月 10 日上午 10 时许,她在车间加工零件时左手不幸被机器扎伤,即被送往医院救治。13 日,她打电话给公司,要求单位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让她没想到的是,经理接到电话态度很冷淡,只说了声 " 不同意 ",就把电话挂了。14 日,康女士又拨打了一次电话,没想到还是这样。无奈之下,她只好求助当地人社部门。
如东县人社局工伤科工作人员吴晓刚接到这一求助后,给康女士进行了解答。他表示,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主动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申请或者怠于申请的,劳动者可以自行申请。
这次事故中,康女士不幸受伤,现在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无法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在这种情况下,吴晓刚建议康女士在医疗期内依法委托直系亲属或者所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后 1 年内代为申请,也可以出院后以个人名义单独申请。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今年年初的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防疫造成人员无法流动或工伤经办机构无法调查核实案情而延误的时段,依法不计入工伤认定申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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