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0-09-22
让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去年以来江苏关闭退出化工企业超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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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红艳)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一项重点监督工作。9 月 22 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简称 " 报告 ")。报告指出,要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落实落细土壤污染防治法,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执法成效】

聚焦突出问题,去年以来共关闭退出化工企业 1006 家

土壤污染防治法与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共同构成生态环境保护的 " 法制网 ",虽施行时间不长,却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及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监督工作计划,8 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近几年全省坚持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与实施 " 土十条 " 同步推进,全省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总体安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3.9%,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初步核算达到 90% 以上。

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江苏在切实履行领导职责、严格执行法律制度、聚焦突出问题、强化保障监督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严格执行法律制度,夯实各项基础工作。依法编制全省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出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文件 37 件,逐步完善配套标准和技术规范,规范土壤普查、用地调查、管控监测等各项工作,为科学、精准 " 治土 " 打好基础。目前已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稳步推进,全省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正在形成。

聚焦突出问题,落实法定防治措施。一方面,加强工业、农业和生活的全防全控,有效切断土壤的各类污染源。去年以来共关闭退出化工企业 1006 家,关停 " 散乱污 " 企业 4000 余家,公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2243 家;另一方面,分类实施风险管控,切实保障农产品和人居环境安全。全省共划定 4365 个管控单元,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根据农用地土壤风险登记,划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强化保障监督,提升污染防治整体水平。" 十三五 " 以来,省以上财政安排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51 亿元,其中省级投入 31.2 亿元,保障了土壤详查、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等项目实施。二是强化科技保障。加大科技攻关和技术转化,全省累计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超过 100 项,数量和规模全国领先。

【把脉问诊】

重化型产业结构尚未根本改变,土壤污染防治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 江苏人口密度居各省区之首,全省土地资源有限,单位国土面积工业负荷重,土壤污染防治任务艰巨。" 报告指出,近年来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虽取得较好成效,但总体上看,土壤污染防治仍处于探索前行阶段,重化型的产业结构尚未根本改变,历史遗留问题较为突出,土壤污染防治总体形势依然严峻。

比如,法定主体责任落实仍有差距。土壤污染防治法第 7、8、11、22 条规定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法定职责,但有的地方部门没有厘清土壤污染防治职责范围,土壤污染防治权责分离、各自为政、相互脱节的现象依然存在。如法律第 4 章第 3 节明确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的相关规定,但个别地方以法律条文不详细、不具体为由,相互推诿塞责,系统性、全局性的共治共管局面还没有完全形成。

污染地块管控修复存在短板。报告指出,全省污染企业关闭搬迁遗留地块欠账较多,在管控和修复全过程监管上还存在短板和缺位。抽查发现,一些建设用地污染修复项目作业简单、粗放,缺乏整体考虑,未按法律第 40、62、63 条规定采取防控措施,容易产生二次污染。

此外,法律贯彻实施中,还存在基层执法监管能力较为薄弱、对依法防治土壤污染的紧迫性认识不够、配套制度标准体系尚不健全等问题。

【整改措施】

立行立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让百姓 " 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

抓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是筑牢美丽江苏建设的大地之基。报告指出,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针对法律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推动法律的全面有效实施,让法律制度长出 " 牙齿 " 并有力 " 咬合 ",依法打好净土保卫战。

接下来,如何打好净土保卫战?报告提出,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有效推动问题整改。围绕 " 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 两大目标,对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类型、不同种植方式的受污染耕地采取针对性、精准性措施,对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实现调查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再开发利用准入等全过程有效监管,确保住宅、学校等敏感用途地块的安全,着力解决影响粮食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环境问题。

同时,有序推进问题整改,针对本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各部门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不能迅速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人。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采取面对面反馈、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跟踪问效,持续督促各地各部门有序有效推进问题整改。

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执法监督实效。加快土壤污染防治地方立法进程。《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已列入今年省人大立法预备项目。同时,在修订《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时,充分考虑土壤污染防治要求;提高监管能力水平。要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定期开展土壤环境执法专项培训,配备必要执法设备,加快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的全面应用,提升各级土壤环境监管队伍的软硬件条件和专业化水平。

此外,在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法定责任;强化预防保护,实现严控增量管控存量;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综合保障能力等方面,报告也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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