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1-03-01
2020年个税年度汇算开启!别扎堆申报,6月底前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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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红艳)一年一度的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来了,你是需要退税还是补缴?3 月 1 日,2020 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式启动。有需要的个人纳税人都可通过相关渠道办理年度汇算,多退少补。3 月 1 日,现代快报记者登录个税 APP 申报页面时发现,由于人数太多,系统出现了卡顿异常。在此,提醒各位小伙伴不要太着急,可以过一段时间再申报,即日起至 6 月 30 日期间,都是可以申报的。

△个税 APP 首页

去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引起网友不小的关注。有不退不补的,有网友称退了 8000 元,引发一波羡慕。也有网友说补缴 2000 多元。

那么,今年你到底是退还是补?国家税务总局对典型退税、补税情况进行了梳理。

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只要纳税人多预缴了税款,都可以依法申请退税。

实践中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形,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税,主要如下:一是,2020 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 6 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二是,2020 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三是,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 6 万元、" 三险一金 " 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四是,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五是,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六是,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七是,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有退就有补,在有人享受退税红利的同时,也有人需要补缴。依法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 12 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超过 400 元的纳税人,需要依法办理年度汇算并及时补税。

实践中有一些常见情形,将导致年度汇算时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主要如下:一是,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 元 / 月);二是,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

△有小伙伴申报时遇到了系统异常

不过,3 月 1 日打开个税 APP 准备申报时,不少小伙伴发现系统出现了异常,暂时无法申报。原来,由于登陆人数过多,系统出现了卡顿。建议各位小伙伴可以再等等,不要扎堆申报,因为即日起至 6 月 30 日,都可办理年度汇算。

税务部门还提示,无论是退税还是补税,都可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 办理。若有疑问,纳税人还可拨打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寻求专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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