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1-03-01
“辣笔小球”将面临何种刑罚?听听专业律师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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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 邓雯婷)2021 年 3 月 1 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通报,网民 " 辣笔小球 " 发布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诋毁我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言论,被南京检察机关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依法批准逮捕。那么,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这一罪名的 " 辣笔小球 ",将面临何种刑事处罚呢?

2021 年 3 月 1 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专门增设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划出了英雄烈士保护的刑法边界。

《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 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也就是说," 辣笔小球 " 仇某明可能会被判处 3 年以下刑期,也有可能被剥夺政治权利。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应超告诉记者,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那么,政治权利包括哪些呢?徐应超表示,剥夺政治权利以前一般是作为附加刑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单处此刑的较少。" 首先,犯罪分子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不能行使的。同样,担任国家机关职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也没有了。以上这些是大家所熟知的‘政治权利’。但在法律上,除了上述这些,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还不能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是不能行使这些权利的。"

(编辑 苏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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