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1-05-11
深晚报道 | 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深圳宝安法援律师被“实名”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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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宝安区法律援助律师的尽职辩护,给了我儿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近日,深圳市宝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收到一面特殊的锦旗,赠送人吴先生是一名未成年受援人的父亲,除了向法援律师表达感谢外,还向其他工作人员表达感激之情。

2020 年底,吴某与同案犯潘某、谢某(另案处理)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一酒店后面的小区,碰到了骑着摩托车的未成年被害人李某。三人因觊觎李某的摩托车,于是对李某采取暴力手段将摩托车强行抢走。

在审查起诉阶段,由于被告人吴某是未成年人且未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由宝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处)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作为其辩护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向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吴某属于未成年人犯罪,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吴某也希望家人赔偿被害人并取得其谅解。检察院在审查该案后,以抢劫罪将被告人起诉至宝安区人民法院,并出具了判决有期徒刑二年的量刑建议。

庭审前,法律援助律师积极协助吴某家属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经过多次协商与沟通,最终吴某家人赔偿被害人 4000 元整,被害人李某的法定代理人出具了谅解书。宝安区人民法院综合考虑被害人谅解这一量刑情节,以抢劫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颜彩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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