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1-07-30
时隔15年修订,江苏信访条例突出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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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卢河燕)7 月 30 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首场新闻发言人记者会,发言人、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严冬,通过网络直播,围绕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修订的《江苏省信访条例》(以下简称 " 条例 ")进行了解读。条例明确公民信访权利和国家机关职责,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修订后将从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条例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至今将近 15 年。近年来,江苏大力推动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建设,全省信访工作质效持续提升,探索积累了许多具有江苏特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形成了一系列长效机制,为条例的修改提供了实践支撑。

修订后的条例共八章七十三条,主要规范了信访人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信访工作职责、信访事项提出与受理、信访事项办理,信访工作责任制等内容。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应当加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要求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

条例突出尊重和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明确规定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信访权利 "" 国家机关应当尊重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访权利 ",强调信访人依法信访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干预信访人依法信访,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条例列举式规定了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享有的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了解信访工作制度及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查询信访事项办理进展及结果、提出回避申请等十项权利。

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国家机关依法履职很关键。条例明确国家机关的信访工作职责。明确人大、一府两院分工负责事项,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负责的信访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应当设立或者确定信访接待场所,建立健全网上信访受理平台,畅通和规范网上信访渠道,为信访人提供便利;公开信访工作机构地址、受理范围、办理程序、查询方式、工作制度等。同时主动服务群众,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到基层了解民情、倾听民声,可以采取约访、专题接访、下基层接访的方式,当面听取信访人的陈述,协调解决相关信访事项。

如今,网上信访便民高效。条例明确信访人可以通过网络、书信、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国家机关对信访事项应当及时接收、登记,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决定是否受理,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此外,条例规范信访事项的提出与受理。明确收到信访事项后的处理程序,明确诉访分离要求,规范信访事项的办理,规范简易办理流程。条例还对行政机关处理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复核三级程序,信访工作机构及时督办,多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等作了规范,体现了从严规范信访办理程序、更好维护信访人权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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