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 季雨)7 月 30 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南京市政府日前印发《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 " 办法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根据最新的办法,通过积分落户南京,需要缴纳的社保年限,从原来的不少于 24 个月,调整为不少于 12 个月。另一个重大变化是,南京和苏州的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累计认可。
记者注意到,在南京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非南京户籍人员,符合规定条件通过积分落户的,适用该办法。国家、省对积分落户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积分落户,是指按照积分指标体系要求,对有意向通过积分落户该市人员(以下称意向者)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赋分,达到规定分值,意向者可以将户口迁入该市城镇地区。
通过积分落户南京市,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持有南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且正在该市合法稳定就业,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 12 个月。同时还必须是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
该办法中,新增了多项积分落户加分指标。首先是在南京市有见义勇为行为的,获得区级表彰奖励的,加 10 分;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加 15 分;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加 20 分;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加 25 分。另外,有社会服务项目的也可以进行加分,例如在南京市实现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每次加 50 分,最高不超过 100 分。不仅如此,在南京市办理过遗体(或器官、眼角膜)捐献登记手续的,加 30 分。在南京市实现遗体(或器官、眼角膜)捐献者,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均可加 50 分。
在办法中减分指标中还明确,近 5 年内,被政府行政机关认定为传销违法行为人员的,扣减 10 分。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数值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数值。其中基础指标包括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连续居住年限。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办法,在苏州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视为在南京市缴纳并赋分;在苏州市居住的,视为在南京市居住并赋分。符合本办法规定,累计积分达到 100 分,即符合落户条件。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该办法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2019 年 2 月 1 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宁政规字〔2019〕2 号)同时废止。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