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ZAKER兰州 2021-11-30
有“力度”更有“温度”,无证老人驾车上路被罚后交警送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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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托车您不能再骑了,太危险了。我们送您回家!"11 月 26 日,皋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中队民警在开展交通违法检查时,发现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头盔。民警看到这样危险的行为,立马上前拦停摩托车。

驾驶员是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但老人说话吞吞吐吐、迟迟不肯出示证件。随后,民警对驾驶人身份进行了核实,确定驾驶人魏某属于无证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魏某无证驾驶及未佩戴摩托车头盔作出 550 元罚款的处罚。

执法过程中,民警详细向驾驶员魏某讲解了关于无证驾驶的相关法律法规,劝导他出行务必要遵守交通法规,并告知他摩托车暂时拖移至交警大队,由其持有驾驶证的亲属前来领取。因考虑到魏某已年近 70 岁,随身携带的物品较多,且回家路途较远,执勤民警随即驾驶警车将魏某安全送回家中。

此次 " 有温度 " 的执法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也让驾驶员在认清自身错误的同时,真切感受到了皋兰公安的温暖,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 文 / 图

责任编辑丨张亚君

值班主任丨郭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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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 驾驶证 交通违法 警车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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