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ZAKER广州 2021-12-07
酒驾肇事后找人“顶包” 双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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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我国法律将醉驾入刑,旨在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的交通环境。但是,偏偏有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仅酒驾,还在交通肇事后找朋友顶包,企图躲过法律的制裁,殊不知双双背上罪名!

2021 年 5 月 24 日晚,卓某与陈某在双方共同朋友张罗的饭局上相识。席间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卓某喝了不少红酒。饭后众人各自离去,陈某开摩托车搭载饭局的其中一名朋友离开。途中,朋友接到卓某电话,卓某称遇到事故了,想让没有喝酒的陈某帮忙把他的车开回家。陈某原以为是举手之劳便应承下来。

陈某抵达现场后,发现伤者流了很多血,现场有人拨打 120 呼叫救护车。救护车抵达以后,陈某帮忙将伤者抬上救护车并陪同卓某送伤者前往医院。前往医院的途中,卓某向陈某请求帮助,称害怕警察发现自己酒驾,希望陈某帮忙顶替一下,伤者应该没什么大问题的。陈某心想卓某说的有道理,警察应该不会发现他 " 顶包 ",于是便在警察询问时 " 挺身而出 ",大包大揽。卓某自以为蒙混过关便自在地回家了。

5 月 25 日凌晨,卓某得知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心中恐惧不已遂立即前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此后,卓某、陈某分别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和包庇罪被提起公诉。

珠海市香洲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卓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在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

被告人陈某明知被告人卓某犯罪而作假证明包庇,构成包庇罪。被告人卓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香洲法院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依法判处卓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陈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采写:新快报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肖辉燕 郑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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