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黄丽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黔东南府任〔2022〕42 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黄 丽同志任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龙治峰同志任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医药技术系主任职务;
刘小铁同志任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文良同志任黔东南州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胡英刚同志任黔东南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陈妮妮同志任黔东南州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刘兆明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黔东南州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剑生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住房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2 年 9 月 21 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周国好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黔东南府任〔2022〕43 号
黔东南州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黔东南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黔东南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黔东南州水电工程公司:
州人民政府同意:
推荐周国好同志任黔东南州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建议不再担任黔东南州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推荐谢梅仙同志任黔东南州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推荐向国强同志任黔东南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推荐王振乾同志任黔东南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长(试用期一年);
推荐田兴益同志任黔东南州水电工程公司董事长(试用期一年;
推荐刘正刚同志任黔东南州水电工程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2 年 9 月 28 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谭元炀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黔东南府任〔2022〕44 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谭元炀同志任黔东南州民族高级中学(黔东南民族行政管理学校)校长;黄增荣同志任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朱汉琴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杨丽春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黔东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2 年 9 月 27 日
来源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编辑 王欣 / 统筹 杨秀福 潘欢欢 / 签发 吴如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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