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甘肃省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采用节地生态安葬一次性奖补 600 元至 1000 元。
《办法》提出,鼓励和引导城乡居民采用树葬、壁葬、塔葬、草坪葬、花坛葬、骨灰撒散、骨灰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办法》明确,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的对象范围是:户籍为甘肃省籍、去世后实行火葬且在定点服务单位按节地生态葬式标准安葬的城乡居民。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的标准是:骨灰撒散、骨灰不装盒或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且不硬化、不留坟头、不立碑的,对逝者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1000 元 / 例。实行壁葬、塔葬、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的,对逝者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800 元 / 例。在骨灰楼(堂)长期存放骨灰的,对逝者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600 元 / 例。
《办法》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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