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提问】我们是低保家庭,家里人找到新的工作不久,家庭收入也不是马上就可以提高,后来咨询得知低保户有救助渐退期这个说法,请问救助渐退期一般是多久?
【贵阳市民政局回复】根据《贵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鼓励具备就业能力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积极就业。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执行渐退期政策的理由和时间,并健全完善工作台账。
依据下列就业情形确定救助渐退期:
(一)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考录用或聘用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给予 3 个月救助渐退期;
(二)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外出务工、灵活就业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给予 6 个月救助渐退期;
(三)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享受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救助以及产业帮扶增收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给予 12 个月救助渐退期。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高晨畅
编辑 段筠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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