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 " 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检察机关办理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要握牢 " 六个必须坚持 " 这把 " 金钥匙 ",以 " 人民至上 " 为落脚点,以 " 自信自立 " 为立足点,以 " 守正创新 " 为关键点,以 " 问题导向 " 为切入点,以 " 系统观念 " 为支撑点,以 " 胸怀天下 " 为延伸点,为织密公共安全防护网、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人民至上,突出预防性司法理念
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所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 " 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为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更高期待提供了制度安排。检察机关探索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要牢固树立 " 司法办案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 理念,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预防功能,督促行政机关将监管 " 关口前移 ",实现以最小的治理成本推动公共安全源头治理。
二、坚持自信自立,达到 " 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 " 的办案效果
检察公益诉讼作为在新时代应运而生的中国特色司法制度,其职能定位在于检察机关依托诉讼载体,以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实现良好监督效果的同时维护公共利益,推进国家治理。检察机关要坚定走稳走好这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道路的自信,在办理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吃透《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公共安全领域法律依据,借助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检答网等知识库和专家学者等 " 外脑 ",夯实业务根基,提升斗争本领。
三、坚持守正创新,秉持 " 积极、稳妥 " 原则
守正是方向,创新是动力。守正要求检察机关守住立检之本,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树牢 " 以人民为中心 " 的检察理念;创新要求检察机关顺应实践发展,在法律框架下探索新途径、新办法、新路子,以善作善成的态度优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检察机关办理公共安全公益诉讼案件要秉持 " 积极、稳妥 " 原则,既做大做强已纳入法定领域的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又做深做透等外领域案件,不断加大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提供实践参考。
四、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线索排查精准性
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作用,网下问题和网上问题相互交织,公共安全问题复杂性加剧、隐蔽性增强、危害性增大,致使检察机关在调查取证方面陷入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阻力大、被监督对象难确定等多重窘境。对此,检察机关要保持对安全问题的敏感性,聚焦 " 个人信息安全 " 等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纷繁复杂的线索中把握重点、抓住关键、找准问题的主攻方向,把问题查到位,把原因分析透,提高监督的精准性,进而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五、坚持系统观念,凝聚公共安全治理合力
检察工作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这个 " 大系统 " 中的 " 小系统 ",要求检察机关把监督办案与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紧密联系起来,在党和国家大局中推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办理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既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完善公共安全领域线索移送、会商等机制;又树牢 " 双赢多赢共赢 " 理念,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等各方面支持,达到公共安全问题由点到面的系统性治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六、坚持胸怀天下,推进公共安全溯源治理
坚持胸怀天下,彰显了党 " 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 " 的世界胸怀和责任担当。检察机关要牢记 " 国之大者 ",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跳出检察看检察,从更广阔的视角检视安全事故背后的原因及解决办法。同时,延伸办案职能,积极尝试 " 在办案中宣传,在宣传中办案 ",弘扬检察正能量,传递检察好声音,引起社会各界对公共安全的高度重视,以检察履职的 " 我管 " 促公共安全治理的 " 都管 ",推进安公共安全溯源治理。
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敬宏伟
一审丨编辑 王璇
二审丨值班主任 郭俊宇
三审丨值班总编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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