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江西银行赣州分行 ( 原南昌银行赣州分行 ) ,因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被罚 35 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赣市金监罚决字〔2024〕14 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原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 35 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 年 2 月 8 日 |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任南昌银行赣州分行营业部客户经理胡军兵、时任南昌银行赣州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吉霞、时任南昌银行赣州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谢麟权,对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 原南昌银行赣州分行 ) 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事项负有责任,均被警告。
赣市金监罚决字〔2024〕15 号 | |
被处罚当事人 | 胡军兵(时任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营业部客户经理) |
对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原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事项负有责任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 | |
警告 | |
赣市金监罚决字〔2024〕16 号 | |
吉霞(时任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营业部总经理) | |
赣市金监罚决字〔2024〕17 号 | |
谢麟权(时任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 | |
此外,江西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 ( 原南昌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 ) ,因发放虚假商业用房按揭贷款,被罚款 35 万元。
赣市金监罚决字〔2024〕18 号 |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原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 | |
发放虚假商业用房按揭贷款 | |
时任南昌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行长周佳、时任南昌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客户经理王绪林,对江西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 ( 原南昌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 ) 发放虚假商业用房按揭贷款事项负有责任,均被警告。
赣市金监罚决字〔2024〕19 号 | |
周佳(时任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行长) | |
对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原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发放虚假商业用房按揭贷款事项负有责任 | |
赣市金监罚决字〔2024〕20 号 | |
王绪林(时任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客户经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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