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7 日,西安公安临潼分局发布了一则公告。
2024 年 1 月,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侦破了福星农业专业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合作社由张永超、张小平二人经营,以高股息为诱饵,向周边群众非法吸收存款。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已对张永超、张小平二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目前仍有部分在福星合作社入股参与的投资人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
为查明案情,依法打击犯罪,最大限度保护投资参与者的合法权益,请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福星合作社投资参与人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斜口派出所进行登记报案。
具体如下:
来源 / 西安公安临潼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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