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刘治颖 3 月 1 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对杭州建安民生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警告并处罚款 77 万元,对公司实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游思伟警告并处罚款 23 万元。
据悉,杭州建安民生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违法事实:妨碍依法监督;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财务数据不真实);利用业务便利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聘任无任职资格的高管人员;未经执业登记开展业务;职业责任保险脱保且未按监管规定缴存保证金。
杭州建安民生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09-25,法定代表人为朱建青,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经营范围包含:服务:在浙江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等。该公司由品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1%,浙江美宸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29%,刘晶持股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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