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陕西 03-07
【监管】因未完全落实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陕西旬阳县五联华枫矿业被罚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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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旬阳县五联华枫矿业有限公司因小泥沟尾矿库未完全落实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被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罚款 1.5 万元。

根据 " 信用中国(陕西)" 官网发布的陕 G 环罚〔2024〕2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旬阳县五联华枫矿业有限公司小泥沟尾矿库未完全落实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此行为违反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十条 "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 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于发现后能够立即治理的环境安全隐患 ,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 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于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 , 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环境安全隐患 , 应当制定隐患治理方案 , 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现场应急预案 , 及时消除隐患 " 之规定。

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 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 " 之规定。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对陕西旬阳县五联华枫矿业实施行政处罚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元)。做出处罚的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5 日。

据爱企查显示,陕西旬阳县五联华枫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10 月 28 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关口镇岩屋村,法定代表人为刘祥军。经营范围包括铅锌矿开采、选矿、销售;化学试剂原料和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矿业机械及设备配件零售;进出口贸易。

来源 /ZAKER 陕西综合 信用中国(陕西)、爱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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