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吉林 03-09
南京大学48岁博士生8年未毕业被退学 校方公告:学校多次联系本人,均未收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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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4 日,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了一则对博士研究生刘某应予退学决定的公告送达。

公告内容显示,南京大学法学院 2015 级博士研究生刘某,因达到该校最长修业年限,根据《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及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学校对其作出退学处理。

学校多次联系刘某,均未收到本人回应。根据相关规定,向其公告送达南京大学退学处理决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自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本人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此外,《决定书》显示,刘某 1976 年出生,今年 48 岁。该生因在学校规定的年限未完成学业,2023 年 12 月 20 日,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该同学应予退学,准予肄业。

来源: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九派新闻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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