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教育局关于对贵阳市花溪区星宇幼儿园申请颁证的批复
贵阳市花溪区星宇幼儿园:
贵阳市花溪区星宇幼儿园向我局提交了幼儿园新申办申请,根据贵阳市教育局(筑教发〔2013〕7 号)《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 175-2016)》,我局对贵阳市花溪区星宇幼儿园的师资、校舍、安全、教学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评估,实地查勘,认定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和《贵阳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设置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经 2024 年 3 月 7 日第 2 次局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同意贵阳市花溪区星宇幼儿园的申请,并颁发办学许可证。幼儿园在办学期间须做到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加强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严把教师入口关、严格按照规模招生,严格按要求进行年检、切实抓好安全卫生工作,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做到依法办学。
接到本批复后,请到花溪区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附件:贵阳市花溪区民办幼儿园审核通过名单
来源:花溪区政府官网
编辑 陈亚 / 审核 罗海兰 / 签发 崔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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