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18日起调整 异地缴存在津也能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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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晚报 作者:雷风雨 编辑:李松达 2024-03-17 23:39:00

内容提要: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本月18日起,本市实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对于家庭购买的首套住房,职工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20%。这个变化意味着,打算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家庭,其首付压力明显减轻了。

天津北方网讯: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本月18日起,本市实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对于家庭购买的首套住房,职工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至20%。这个变化意味着,打算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家庭,其首付压力明显减轻了。

本次公积金新政策提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20%的首付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30%的首付款。与原政策相比,首套和二套住房公积金的最低首付比分别下降了10%。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规处处长蒋后仁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比如,你看上了一套100万元的房子,按照新政策,现在你最少只需要拿出20万元作为首付,这比调整前可以减少10万元,职工贷款的首付压力减轻了。”这项新政从18日起实施,所有3月18日之后提交的贷款申请都将享受这一政策。

本市还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优化调整,特别加大了对职工刚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支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李阳华介绍了这些变化:“以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现在只要你连续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就可以申请贷款了;而且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以达到100万元,多子女家庭还可以贷到120万元。买第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是50万元。我们还推出了异地贷款政策,即便你在外地缴存公积金,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也能享受同等政策。”

对于城市新市民和青年人,本市也改善了公积金支持住房租赁的政策。“如果你是新市民或者35岁以下的年轻人,想通过市场租房,可以根据自己和配偶的公积金月缴存额提取公积金,不再受到每月最多提取3000元的限制,这一政策将极大帮助外地职工来津发展。”李阳华说。 (今晚报记者 雷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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