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03-20
恶意欠薪10万余元,雇主被判刑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蔡栋 记者 严君臣)职工付出劳动获取报酬天经地义,但有一些老板故意拖欠工资,拒不支付,认为这只是 " 民事纠纷 ",殊不知可能触犯了刑法。无锡某保安公司聘用 30 名员工给某小区提供服务,却恶意拖欠员工工资 10 万余元。3 月 20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通崇川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对杨某作出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的判决。

杨某系无锡某保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于 2022 年与南通市某小区物业公司签订保安服务外包合同,后该保安公司聘用 30 名员工在该小区从事保安工作。

2022 年 8 月 23 日,南通市崇川区人社局收到了国务院欠薪线索平台提供的该保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的线索,立即展开了调查。经调查,欠薪情况的确存在。2022 年 9 月 15 日,人社部门向该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于收到指令书 3 个工作日内支付 30 名职工工资共计 100156.67 元。接到指令书后,该公司陆续支付了部分职工工资,但仍有 20 余名职工的工资未支付。后崇川区人社局依法将该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被告人杨某在法院审理期间将所欠薪资及额外的经济赔偿金全部付清。

崇川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鉴于其有坦白、认罪认罚、全部付清劳动报酬及赔偿金等法定从宽量刑情节,依法对杨某作出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的判决。

法官说法:

各用人单位和雇主应当主动履行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法律义务,担当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切不可逾越法律红线。同时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遇到恶意拖欠工资报酬的情况,要做好证据收集,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关标签

欠薪 人社局 南通 物业公司 人社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