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黔南 04-01
法院认定:郑爽无财产可供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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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郑爽与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新增执行裁定书。

文书内容显示,法院认为,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该案被执行人郑爽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故无继续执行的条件,应终结执行程序。

案件流程信息显示,此前郑爽因此案被强制执行 9050 万元,并被限制高消费和冻结股权。

此前报道:

据上海高院微信公众号,2016 年 1 月 13 日,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乙方上海郑爽影视文化工作室签订《策划服务合同书》,策划服务期限为 2016 年 2 月 15 日至 2016 年 5 月 10 日中的 70 个实际有效工作日。甲方分期支付乙方策划服务费总计 3050 万元。同日,该公司与上海郑爽影视文化工作室签订《< 策划服务合同书 > 之补充合同》。甲方邀请乙方艺人郑爽参与涉案影视剧的拍摄,出演本剧第一号女主角;拍摄工作自 2016 年 2 月 15 日起至 2016 年 5 月 10 日中间的 70 个实际有效工作日;本合同签订后如因乙方艺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或因劣迹,从而遭受国家新闻出版局或广电总局封杀影响本剧至拍摄和上映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酬金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截止当时而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2016 年 1 月 18 日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期间,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分多笔向上海郑爽影视文化工作室支付合计 3050 万元,付款用途均注明涉案影视剧服务费。然而在涉案电视剧拍摄完毕后,2021 年 8 月 27 日,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查明郑爽 2019 年至 2020 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 1.91 亿元,偷税 4526.96 万元,其他少缴税款 2652.07 万元,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 2.99 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同年,郑爽代孕事件也被揭发。郑爽相关作品纷纷下架。

郑爽被海宁东开之星告上法庭后,2021 年 12 月 16 日,松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郑爽返还服务费 3050 万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6000 万元。一审判决后,郑爽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 7 月 18 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外,23 年 7 月,郑爽及其个人独资的九江羊群效应影视文化工作室、九江酷酷熊影视文化工作室新增限制消费令,申请人为霍尔果斯尚晖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及服务合同纠纷。公开资料显示,尚晖影视为郑爽主演《绝密者》出品公司。据风险信息显示,此前郑爽及两工作室已因上述案件被强制执行约 1.28 亿元。

来源 红星新闻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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